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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14-2015学年研究生“助教”、“助管”岗位招聘计划及申报“三助”岗位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4-09-09 15:52:51 作者:   来源:    阅读:

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同学:

    为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,增强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,缓解部分研究生就学期间的经济压力,现将2014-2015学年研究生“三助”岗位设置情况公布,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到相关研究生,按规定时间组织同学申报,具体安排如下:

    一、岗位设置

    1.“助教”(附件一)和“助管/研究生秘书助理”(附件二)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。

    2.“助研”岗位由研究生导师自行设置,请设岗导师将所需“助研”岗位数上报所在培养单位,由本单位组织研究生申报,将聘任结果报研究生管理处备案。

    二、岗位津贴标准

    1.“助教”和“助管”岗位津贴,由学校承担。资助标准为:400元/月,每年按10个月资助。

    2.“助研”岗位津贴,由导师或项目负责人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。资助标准和资助时间由导师确定。

    三、申报条件

    1. 2012、2013、2014级档案已调入我校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(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)。

    2.承担“三助”工作的研究生,每周必须保证工作时间。助管”每周的工作时间应当保证16个小时。

    3.每位研究生只限申报和担任一个“三助”岗位,不得兼任。

    三、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:

     1.9月6日-9月11日,请相关研究生同学登录“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”(),在“三助”申报模块中进行网上申报,培养单位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。

    网上信息填写说明:

    (1)聘用单位/聘用者:“助教”、“助管”填写设岗单位名称;

    (2)申请岗位:申请机关职能部门助管的同学填写“助管”;申请研究生秘书助理的同学填写“研究生秘书助理”;申请“助教”的同学填写“助教”。

    (3)聘用时间:填写2014年9月—2015年7月。

    2.(1)申报“助教”、“助管”岗位的同学填写并打印《吉林大学研究生“三助”岗位审批表》,报设岗单位审批。

    (2)设岗单位须成立招聘工作小组,进行面试和综合素质考核,于9月17日前确定获聘名单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选聘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。

    (3)获聘同学于9月17日下班前将审批表交回所在培养单位(不要直接交到研管处),培养单位在9月19日前将获聘“助教”、“助管”同学的网上信息审核完毕。将获聘本单位研秘助理和校内其他单位的《“助教”、“助管”审批表》汇总统一报送研究生管理处(行政楼415室)备案。获聘“助研”岗位的同学将《审批表》交所在培养单位留存。

    (4)届时研究生管理处将公布本学年“助教”、“助管”聘任结果。

    联系方式:马老师  85166341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研究生管理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

关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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